校研字[2023]14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2024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研究生论文质量,现将关于2024届专业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1.提交论文初稿
完成时间:2024年2月19日(周一)之前
学位论文实行全过程管理,校内、外导师根据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如实记录学位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详细并如实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附件1)。导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指导不少于10次;导师指导后,需在指导记录上签字,确保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学生于2024年2月19日前提交论文初稿至校内导师。
2.培养学院组织论文预答辩
完成时间:2024年3月10日(周日)之前
培养学院根据需求自行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于2024年3月10日前完成。培养学院在预答辩开始前提交《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附件2)到硕士点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至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备案,预答辩的组织形式和要求参照正式论文答辩要求。
培养学院需严格审核学位申请人的论文材料,若发现学位申请人未经硕士点培养单位审核同意,论文选题发生变化,不予预答辩和送审。如确有特殊原因学位申请人需更改选题,可按照开题通知要求,经导师、培养学院和硕士点培养单位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更改选题且预计2024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重新开题的相关材料最晚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交至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存档。
3.送审前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2024年3月26日(周二)之前
学位论文送审前的论文检测由研究生各培养学院负责。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cwuyjsc”,系统各角色使用手册将由学院秘书转发给相关师生。学位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论文电子版,电子版的命名方式:学号+论文题目。查重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大于15%的论文将不予送审,由导师指导修改,2周内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再检测申请表》(附件3),经硕士点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教务部(研究生处)备案,可再有1次检测机会。若再次检测仍大于15%,,终止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在15%-20%之间(含20%),如导师认为文字复制部分属规范引用,且为论文写作必须的,可由导师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查重结果认定申请表》(附件4),就文字复制部分逐一进行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论文学术水平决定是否同意送审或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因学位论文检测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的,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论文答辩
1.论文评阅
送审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之前
完成时间:2024年4月23日(周二)之前
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阅,学位申请人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需填写《中华女子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匿名评阅申请表》(附件5),要求学位申请人于3月26日(周一)之前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核对学生送审版论文格式无误后,最晚于3月29日(周五)前在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系统中按要求提交论文。
论文原则上全部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即不仅评审者的姓名对作者及导师保密,作者及导师的姓名对评审专家也保密。
由教务部(研究生处)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督促论文送审平台将学位论文送交评阅人,完成论文送审工作。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在送审平台上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7),评阅结果将在送审平台系统同步发给教务部及研究生培养学院,供答辩委员会参考,最晚于4月23日完成匿名评阅。评阅成绩由研究生秘书录入研究生系统。
2.答辩申请
完成时间:2024年5月7日(周二)之前
各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下统称“系统”)中“毕业管理”栏目下“答辩管理”提交答辩申请;校内导师登陆该系统,负责审核学生答辩申请;学生需于4月30日(周二)前填写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匿名评审结果)(附件8)交至各培养学院,培养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硕士点培养单位。
研究生秘书需在论文答辩开始前再次确认并审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实习等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整理,最晚于5月6日(周一)将《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9)、《中华女子学院2024届专业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一览表》(附件10)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各硕士点培养单位。5月6日前各硕士点培养单位提交以上材料至各专业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5月7日(周二)之前完成相关审定工作。
3.论文答辩
完成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之前
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分专业、分领域/方向公开进行,由答辩秘书将本组学生名单和相关答辩资料提交给各专业、领域/方向的答辩委员会。具体程序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1)。答辩需全程录音(若组织线上答辩需录音录像),相关材料和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负责详实准确整理汇总并存档,研究生秘书于5月21日(周日)前将答辩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三、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2024年5月26日(周日)之前
学位授予审核前的论文检测由研究生处负责。本次论文检测工作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之后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之前进行。学位申请人在答辩后一周内送交需进行检测的学位论文定稿及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结果)(附件12)至所在学院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最晚于5月24日(周五)汇总认定书后交至硕士点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的学生在论文查重系统上提交论文定稿电子版,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查重系统对学生的终稿论文进行检测。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论文送审阶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许可的情况除外)。未能通过复检的,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研究生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四、学位申请
完成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之前
需学位申请的研究生按照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3),经校内导师签字后,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位申请表)在论文答辩前交至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各硕士点培养单位对培养学院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进行审核,需确保前9项内容填写完毕,并于2024年5月28日前同《学位汇总申请表》(附件14)一起交研究生处综合办公室。
未按时提交《学位申请表》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完成时间:2024年6月7日(周五)之前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及硕士学位拟授予人员名单,及时将审定结果及学位分会相关材料(学位分会会议材料、学生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纸质版定稿)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完成时间:2024年6月21日(周五)之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硕士授予人员名单并及时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发布,同时制作学位证书。
七、档案存档及学位授予信息上报
完成时间:2024年7月2日(周二)之前
研究生处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学位办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硕士学位数据上报工作。
各培养学院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培养档案一览表》(附件15)和《中华女子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一览表》(附件16)的要求及时提交、整理相关文档,2024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档案由各培养学院提交至硕士点培养单位,各硕士点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档案存档要求至校办档案室归档。
具体论文写作格式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修订)。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
2.《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
3.《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再检测申请表》
4.《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查重结果认定申请表》
5.《中华女子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申请表》
6.《中华女子学院匿名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示例》
7.《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专业学位)》
8.《__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匿名评审结果)》
9.《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10.《中华女子学院2024届硕士(**专业名称领域/方向)专业学位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一览表》
11.《中华女子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12.《__级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结果)》
13.《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
14.《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15.《中华女子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时间一览表》
16.《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培养档案一览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