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24] 03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关于批准中华女子学院2023年度(2022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社区营造视角下民族地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究--以大理X村为例”等35项研究生科研项目获得资助立项,建设周期为:立项之日至2024年4月30日。
参照《关于申报中华女子学院2023-2024年度2022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通知》中的要求,将对以上项目开展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2022级研究生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中华女子学院2022级研究生科研立项一览表》(附件1)。
二、结项检查内容及安排
各项目组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硕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及成果,并按照表中要求附上项目成果材料;列出经费使用情况。
(二)项目成果材料包括论文发表、调研报告、提案等。成果材料可提交原件,也可提交证明材料(如论文录用证明等)。
三、经费报销及安排
(一)经费报销参照《关于申报中华女子学院2023-2024年度2022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通知》中相关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定,进行报销。具体经费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及报销要求如下表:
经费范围 | 具体说明 | 使用方法及报销要求 |
办公用品 | 含项目所需图书、资料、研究所需文具等办公用品 | 购买时需开具具有“中华女子学院”抬头及相关纳税人识别信息的发票;报销时,发票背后须有两位以上项目组成员签名,并提供购买清单/明细 |
打印费 制作费 | 项目研究所需要进行的问卷打印、相关材料制作费用 | 需开具具有“中华女子学院”抬头及相关纳税人识别信息的发票;报销时,发票背后须有两位以上项目组成员签名,并提供清单/明细 |
差旅费 | 参加与项目相关的调研、会议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包括车票、住宿票、差旅补助、以及参加会议需缴纳的会议费等 | 报销标准和比例,严格参照《中华女子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学生差旅费使用的管理规定执行(附件4); 报销时,需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差旅审批表》(附件5)、调研报告/会议总结(不少于1500字)、参会的还需提交完整的会议议程等资料、差旅费报销单、所有票据(使用人签名)粘贴单 |
市内交通 | 因在本市开展项目活动所需的外出出租车费等市内交通费用,总额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 打车需使用滴滴等能提供行程明细的软件; 报销时,需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公务用车报销审批单》(附件6),并提供车票(车费使用人需在发票后签名) |
论文发表版面费 | 论文发表相应的版面费 | 实报实销,报销提供发票并签名。 |
特殊说明 | 不得报销餐饮费或提取劳务费; 如在项目进行或结项阶段开展研讨活动(如小型研讨会等),需参照《中华女子学院会议管理办法》进行会议活动的申报、审批,并严格执行会议中的相关规定;且会议总预算不得超过总项目经费的10%。
|
(二)经费报销票据必须为符合财务规定的正式发票。项目组需仔细阅读上表中的经费使用说明及报销要求,并按照要求完成经费报销。
四、材料提交时间:
(一)项目组需根据要求,在4月20日之前,完成所有项目经费报销,并于4月30日之前将《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硕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及项目成果材料提交至所在培养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院审核后,于5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提交至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