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标准指出:“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那么,如何理解认证标准中“培养目标”的内涵?
培养目标是对专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体说明,体现专业对于师范生培养理念的系统思考和深入认识,培养目标对接“目标定位”,可以从师德、教学、育人及专业发展等方面,反映毕业生发展预期,体现对于本专业的专业发展规律认识以及对于专业内在价值的主动追求,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即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形成的职业素养和达到的职业成就作出总体描述。
“培养目标”应明确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成就。职业素养包括专业能力,即毕业生在岗位环境下应当表现的专业技能;以及职业素质,即毕业生在社会环境下应表现的职业素质。职业成就包括竞争力、职业发展等。
对“培养目标”的自评重点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第一,专业应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细化、丰富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形成培养目标,并具有相关制度;
第二,培养目标要体现专业要培养什么样的教师,在师德、教学、育人及专业发展等方面,分别应具有怎样的知识、能力结构,综合素养特点是什么;经过专业培养能够达到什么水平,预期毕业后5-10年,在社会和教育领域能够具有怎样的发展前景等;
第三,培养目标表述清晰,在专业建设规划、质量报告、培养方案等专业办学文件中有系统和一致的阐述,专业培养目标应为专业师生所知晓;
第四,培养目标预期的职业能力合理并具有可实现的相关证据。
我校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
我校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对于专业师范生培养理念进行了系统思考,基于专业发展规律认识以及对于专业内在价值的主动追求,遵循学校整体人才培养理念,体现学校专业特色和优势,对本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形成的职业素养和达到的职业成就作出总体描述。以下是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1版)中对培养目标的描述: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秉承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女性人才的定位,培养具有高尚师德和深厚教育情怀,具有良好人文、科学、艺术素养,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全面的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具备反思意识与沟通合作能力,能在幼儿园和相关学前教育专业机构从事保教、教研的骨干教师。
目标1:能在教育实践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执教。具有高尚师德、深厚教育情怀和良好的自身修养,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目标2: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与信息素养、艺术素养,能创造性地从事幼儿园保教工作。具备扎实的幼儿身心发展与学前保教知识体系;能有效观察、倾听与评价幼儿;善于关注幼儿兴趣、需求和个体差异,积极实施融合教育;能科学规划和合理组织一日生活,有效支持和引导幼儿的游戏活动,创造性地开展综合主题活动,支持幼儿主动学习。
目标3:能创设良好的班级环境,为幼儿的个性化学习与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善于捕捉生活中的教育契机培养幼儿良好的社会性、个性、意志品质、品德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善于充分利用班级环境、园所文化、家庭和社区资源进行综合育人。
目标4: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关注学前教育发展动态,善于沟通合作。结合自身优势与专业发展的阶段特点,合理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实现专业发展。善于在保教实践中反思,并通过理论思考和教科研实践解决问题,提升反思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与能力,掌握沟通交流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