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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为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身心健康,为足球爱好者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发展我院教职工足球技术水平,成立中华女子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 

一、总则 

1.本协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和促进我校足球运动的群体性业余组织。 

   2.本协会的宗旨是组织足球爱好者,开展以足球运动为主的健身运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运动热情,组织丰富多彩的比赛活动。 

   3.为足球爱好者提供学习和提高足球基本技术和知识的场所,增进健康,增强体质,促进交流,陶冶情操。 

二、会员

1.会员为本校教职工,身心健康,热爱足球运动;

2.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协会登记备案,经过协会综合考察后,即为正式会员。

3.协会会员要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利益。 

4.会员对本协会的工作有监督权。  

     三、组织机构 

1.会是会长负责制,设会长一名,教练一名,副会长两名。 

2.会长由协会会员推选或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3.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副会长负责协会的组织和开展活动等工作。

4.召开年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四、经费 

1.经费来源:教工足协的各项活动纳入校工会文体活动工作  

  计划,校工会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其他赞助等。

2.所收会费用于协会会员集体活动,实行帐目定期公开。 

五、活动 

1.组织教职工开展足球活动。 

2.举行足球比赛,增进与校内外足球爱好者的沟通。 

   六、责任免除

1.会员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不适合足球        

 运动的疾病,可以正常参加活动或比赛;

七、附则 

   本章程的实施与解释权归属中华女子学院教职工足球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