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名称:中华女子学院歌唱协会
二、宗旨:旨在丰富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歌唱水平,以促进教职工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
三、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1、经费来源:严格按照工会相关规定支取相关经费;
2、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工会财务要求办理有关报销手续;设专人负责报销事宜;采用先垫付后报销的方式,杜绝现金支取。
四、组织机构:
1、设协会会长、副会长各一名
2、聘请专业指导教师一名
3、指定会员专人负责财务报销事宜
五、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及职责
1、负责人产生程序:负责人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2、负责人职责:负责人负责组织协会相关活动,保证协会活动安全顺畅进行;负责协会活动考勤工作等日常工作。
六、社团的活动范围、活动方式和活动场所
1、社团活动范围:社团活动将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招收歌唱爱好者;
2、活动方式:每周一次,由指导老师现场指导授课;
3、活动场所:教图楼209教室
七、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权利:会员有平等享受协会教学、购买相应物品的权利;
2、会员义务:会员有义务遵守工会关于协会的各项规定和协会章程。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章程需在全体会员三分之二到会,到会会员全体通过的情况下,方可修改章程内容。
九、社团的终止程序
社团终止需向工会提出正式申请,并经过全体会员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终止。
歌唱协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