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MSW教育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202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免修并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发布者:社会工作学院 浏览量:

校研字[2023] 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202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顺利进行,各培养院系需在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学生个人实际情况,组织202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 申请课程免修并完成审核(免修只针对补修课程);

  2. 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并完成审核;

  3. 选择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培养管理”模块,及时将个人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

一、工作流程

(一)课程免修申请

2023级专业硕士研究生涉及到课程免修的学生,需在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前申请免修,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2),免修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周四)。

各培养学院须在9月27日(周三)前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免修审核工作,各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教务部研究生培养科。免修通过后,方可提交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

(二)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制定流程

2023级专业硕士各领域研究生应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学生需于2023年10月10日(周二)前完成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制定工作,向培养学院提交2份纸质版《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附件1),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生本人存档。

(三)个人培养计划系统录入流程

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专业培养方案——选择学生所在培养领域——选择相应课程——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视为完成。学生登录系统http://219.242.28.138/jsp/login.jsp(账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学生版》。

二、注意事项

(一)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的学分要求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以及各模块课程学分要求。

(二)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将作为该生中期考核时课程学分审核的依据,若未完成该计划内制定的课程修读任务,则无法通过中期考核,因此在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时请慎重考虑,因需而定。

(三)因课程停开、取消等原因不能执行原个人学习研究与学习计划者,可向培养学院申请调整学习计划,经培养学院通过后,可以在网上调整个人学习计划。已经开课的课程或已获成绩的课程不能调整。

三、时间安排

具体完成时间见下表:

内容

截止时间

完成人

提交免修申请

9月21日

学生

完成免修申请审核并提交教务部备案

9月27日

培养学院

提交个人学习计划(纸版、系统)

10月10日

学生

导师完成学生学习计划审核

10月12日

导师

完成学习计划审核并提交备案

10月17日

培养学院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