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20] 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附件1),我校开展2019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2019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按在校生的5%(不足1人按1人计算)进行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干部人数的10%((不足1人按1人计算)不包含团干部)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按研究生班级总数的10%(不足1个按1个计算)进行评选。具体名额如下:
类别 | 年级 | 专业领域 | 名额 |
三好学生 | 2019 | 妇女服务 | 1 |
妇女维权 | 1 |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 1 |
妇女发展 | 1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9 | 妇女服务 | 1 |
妇女维权 | 1 |
儿童保护与家庭教育服务 | 1 |
妇女发展 | 1 |
优秀班集体 | 2019 | | 1 |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评定成绩。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3.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年度在任的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干部;各班班委。
(三)先进班集体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班级学生当年没有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
四、评定标准
各院系制定具体评选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处备案。主要从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工作能力等方面对研究生在学期间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于10月8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相应评优表格(各项表格见附件2)。
(二)院系初审及公示
研究生培养院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于10月22日前组织完成初审及初审推荐人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评奖材料按要求22日前提交研究生处。
(三)学校审定及公示推荐
评奖材料由研究生处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并完成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六、材料提交
研究生培养院系于10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处(主楼235室)。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中华女子学院三好学生审批表》(原件1式2份);
2.《中华女子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原件1式2份)
3.《中华女子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原件1式2份);
4.《中华女子学院荣誉称号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5.本院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名单(原件1式1份)。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72340196@qq.com。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4659638。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各项评优表格
3.《中华女子学院荣誉称号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