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3[20]号中华女子学院高职升本科学生课程修习管理规定(修订)

发布日期:2014-06-16点击:发布人:boda_xsq

校教字2013[20]号

中华女子学院高职升本科学生课程修习管理规定(修订)

为加强对高职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根据高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及教社政[2005]9号文件精神,从鼓励高职学生专升本,打通高职及本科通道,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学习可能出发,特制定本规定。

一、高职升入本科专业后插入本科二(或三)年级学习的学生,原则上根据该专业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习,不需补修升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一(或二)年级的课程。专业特别指定要求修习的课程需要补修(各专业指定补修习的课程见附件)。

二、高职升入本科专业后,不论升本科后插入二(或三)年级学习的,在高职阶段已修习过的共同基础课程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一(或二)年级课程要求基本相同的可以免修。

三、高职升本科后,需补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

近现代史纲要》以及本科所要求12个学分的博雅课程。在高职阶段修习过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可以直接认定为本科所要求的素质通识教育课学分或自由选修课程学分(4个学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中华女子学院专接本学生升本后应修习的专业指定课程目录

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专接本学生升本后应修习的专业指定课程目录

序号

院系

专业

课程

1

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节目主持艺术(上)

2

节目主持艺术(下)

3

媒体节目策划(上)节目策划

4

媒体节目策划(下)栏目策划

5

计算机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

6

动态网站设计与开发(JSP)

7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

自我认知与自我成长

8

社会学概论

9

社会工作概论

10

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

11

社会政策

12

个案工作

13

社会工作实验室

14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15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16

小组工作

17

社区工作

18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微观经济学

19

宏观经济学

20

统计学

21

社会统计软件SPSS

22

会计学

23

财务管理

24

微积分(上)

25

微积分(下)

26

线性代数

27

概率论

28

组织行为学

29

劳动经济学

30

人格心理学

31

旅游管理

微观经济学

32

宏观经济学

33

统计学

34

社会统计软件SPSS

35

微积分(上)

36

微积分(下)

37

线性代数

38

概率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