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05]13号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院人才的适应性,经学院研究,决定修订2005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现就修订工作提出如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具有“四自”精神、具有团队意识和公益意识、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女性人才。
本着“基础扎实、能力强、素质高、多样化”的原则,强化本科专业知识结构的设计与建设,加大课程重组和整合的力度,压缩理论课程课时,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提高实践教学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出一条教学型大学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的新路子。
要从单向知识传授的“教学型”教学模式向关注实践性教学的“实践型”教学模式转变。推进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学生更多地参与课外创新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指导原则
1.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积极探索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把素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加强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与专业教育三者的有机融合,加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衔接。
2.坚持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优化的原则。根据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地设计课程体系,安排教学内容。在课程安排上,要正确处理基础与应用、理论与实践、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要减少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
3.坚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注重发挥学生特长的原则。增加讨论式、研讨式课程,提倡启发式、案例式、探索式学习,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一)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
培养方案由以下9个部分内容构成:
1.培养目标。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结合本系学科发展和专业情况,进行科学的定位。
2.培养规格和要求。本科人才培养规格有基础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要求明确地表述出来。还要系统地表述培养本规格人才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要求。
3.学制与学位:学制为4年,弹性学习年限为3—6年。
4.学分与学时:2500学时左右,155—160个学分。另加第二课堂学分(含创新学分)3学分。
5.专业主干课程:由本专业核心知识构成的课程称为专业主干课程,是学生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所必修的最基本的课程。
6.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7.课程体系的构成
课程体系 | 学分分配 | 学分比例 |
公共基础课程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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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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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课程模块 |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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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性课程 |
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
注: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的不少于10%。
8.教学进程
__________专业教学进程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 总学时 | 学分数 | 考核方式 | 课程性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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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实践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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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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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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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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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和专业课程模块 |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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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性课程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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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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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各专业毕业生要获得各模式课程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10.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学院将逐步推行辅修专业。要求各系在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制定出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分为20—25。
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
(二)课程体系
1.课程体系分四个模块,公共基础课程模块、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模块、学科专业课程模块、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2.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等课程。
3.素质教育通识课程模块包括女性学导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三门必修课程和人文、艺术、社科和理工等四大类限制性选修课程。
4.学科和专业课程模块包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性课程。其中要求各专业开设学科入门指导课程,1个学分,16个学时。
5.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军训、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6.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干部工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科技活动、体育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
三、课程学分学时计算
理论课:16学时1学分;
体育课:32学时1学分;
实验课:32—48学时1学分(具体由系根据实验课程的性质确定);
实践课: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以周为单位,集中学习时间大约在40学时左右,折算1学分。
学年论文1-2个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6—10个学分。具体由各系根据专业要求确定。
四、毕业学分计算
各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是根据公共基础课程、素质教育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等必修课和选修课确定。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可提前申请参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可提前毕业。
五、公共基础课程和几门素质教育必修课程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军事课程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包括六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其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必修课程,《形势与政策》、《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为限制性选修课程,至少要求学生从中选一门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必修。
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和开设学期如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个学分,48个学时,所有本科专业均在第一学期开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个学分,48个学时,所有本科专业均在第一学期开设。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个学分,64个学时,所有本科专业均在第二学期开设。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个学分,32个学时,所有本科专业均在第二学期开设。
《形势与政策》2个学分,32个学时,在第四学期开设。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2个学分,32个学时,在第三学期开设。
《军事理论》2个学分,32个学时,在第二学期开设。
2.外语课程要求
外语教学分基础教学和专业外语教学两个阶段。基础教学阶段开设《大学英语》课程,16个学分,256个学时,开设学期为第一、二、三、四学期。逐步采有分级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加强应用能力培养。开设部分选修课,供学生选修;专业外语教学阶段开设专业英语课程,2个学分,32个学时。开设学期由各系根据专业要求确定;积极推进双语教学改革,开设一定数量的双语教学课程。
以日、法、俄小语种为第一外语的学生,也要达到小语种教学的要求。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要求
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的计算机教学,要求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Ⅰ》和《计算机应用基础Ⅱ》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Ⅰ》3个学分(其中2个理论学分,1个上机学分),64个学时(其中32个理论学时,32个上机学时)。经济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系和社会工作系第二学期开设;法律系、金融学系、外语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第三学期开设。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要逐步实行分级教学,学生入学以后,进行分级考试。通过分级考试的学生可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直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计算机应用基础Ⅱ》开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及程序设计(Visual FroPro)、数据库管理系统及程序设计(Visual Basic)、数据库管理系统及程序设计( Access)三门课程,由各系根据专业需要向计算机系提出开课课程。3个学分(其中2个理论学分,1个上机学分),64个学时(其中32个理论学时,32个上机学时)。经济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系和社会工作系第三学期开设;法律系、金融学系、外语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第四学期开设。
4.体育课程要求
体育课4个学分,128个学时。
改变体育课只在1-2年级开设的模式,在学生在学的四年中都开设体育课。对学生只规定1—2个必修项目,其他项目开设成选修课,以俱乐部形式组织教学,允许学生在大学四年中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要选修,修满体育课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5.女性学导论课程要求
《女性学导论》作为学院的特色课程,作为素质教育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要求所有专业必修。2个学分,32个学时。本科各专业均在第二学期开设。
6.大学语文、写作课程要求
《大学语文》对提高本科的人文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把《大学文学》作为全院学生必修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2个学分,32个学时。本科各专业均在第二学期开设。
《写作》作为本科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作为素质教育通识课程,2个学分,32个学时,由各系根据专业要求,对学生提出课程修习要求或由学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7.数学课程要求
《大学文科数学》作为学前教育、法学专业的素质教育通识课程,要求必修。3个学分,48个学时。本科各专业均在第一学期开设。
《高等数学》为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要求开设《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门课程。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金融学专业课程开设情况为:《微积分》8个学分,128个学时,分两个学期开设;《线性代数》4个学分,64个学时,一个学期开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4个学分,64个学时,一个学期开设。社会工作专业课程开设情况为:《微积分》3个学分,48个学时,一个学期开设;《线性代数》2个学分,32个学时,一个学期开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2个学分,32个学时,一个学期开设。三门课程的具体学期由各系根据专业要求确定。
本规定于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