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开学前后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返校时间
按照《中华女子学院2026-2027学年校历》安排,教职工8月29日(星期六)上班;本部老生(本科、研究生)8月30日报到,8月31日(星期一)开始按照课表安排正式上课;北校区新生(本科)9月8日(周二)报到,9月14日(星期一)开始按照课表安排正式上课。研究生新生9月9日(周三)报到,9月28日(第五周周一)开始按照课表上课。
二、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授课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承担课程的排课情况,避免出现课表编排错误或冲突,8月30日前应在系统内完成所有课表的编排和调整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女子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字〔2025〕33号》,坚决杜绝教师无故缺课、迟到等现象。开学第一周教务部和教学督导组将在相关校领导带领下,全面检查授课情况。
(二)课表、任课通知书发放
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登录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授课校区、班级等信息,并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查询班级课表,同时将课表、任课通知书等发放至相关师生,避免出现因通知未到位而导致的教学纰漏或事故。
(三)教学准备
1.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教学资源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教材发放(本部8月30日、北校区9月13日统一发放已订购的本科教材)、教师备课、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教学PPT、教学讲义等提交本部门和教务部备案的情况,以及课程教学资源的上传、发布等工作。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外聘教师管理工作,包括及时发放任课通知书或课表、提醒外聘教师做好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等,并做好新进外聘教师的聘任手续和出入校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外聘教师按时到岗。
3.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师以教研室为单位提前做好集体备课或说课,尤其是新开课程,任课教师务必向所在教研室展示自己的课程计划、大纲和授课方案,认真听取其他教师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和调整。
(四)教学设施准备
1.做好多媒体设施和实验实训设备的维护与调试、软件安装等工作,确保教学设备运行正常,杜绝出现因教学设施问题而影响教学工作的情况。
2.各教学单位需及时核查本单位所辖教室、实验(训)室课表是否准确、教学用具配备是否齐全、多媒体及实验实训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教务部。
三、开学后教学要求
(一)严格授课管理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授课,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如因特殊原因需调、停(补)课,任课教师需事先按教学管理要求办理审批、报备手续。
(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任课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课前向学生发布学习任务,课中加强与学生的互动,课后做好辅导、答疑等工作。同时,要做好课堂考勤管理,加强学风管理。对学生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及课后练习进行监控,强化教学过程性考核,将平时成绩纳入课程总成绩。
(三)落实教学管理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管理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并开展教学检查,重点核查:
1.教师参与教学的情况,尤其是教授是否全员参与授课,是否积极为一年级新生授课;
2.教材选用的情况,尤其是马工程教材的选用,是否实现了应用尽用;
3.课堂教学的情况,尤其是教学模式,是否实施了“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是否开展了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情况;
4.教学资源的利用情况,是否推进了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了信息化教学环境与资源建设情况;
5.创新创业的教育情况,是否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
6.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情况,2026春学生考核成绩,是否按照要求录入了教务系统(考试课程,考试后两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其他非考试课程,最晚于8月30日前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不论何种理由,凡超过时限没有及时录入成绩的,均要由开课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7.教学档案管理情况,尤其是2026春的教学档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整理和归档(教学档案(试卷、论文、实习报告等)归档超过规定时间(下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一个月及以上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如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请及时向教务部反映并进行整改。
教务部、北校区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