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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年春)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2点击:发布人:

 

中华女子学院  校内文件   

 

校教字[2018] 24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校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年春)课程安排从20192 25 日(星期一)至20196  28日(星期五)止,共18 周,其中16个教学周, 2个复习考试周。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年春)课程安排工作包括制定开课计划、安排课程、申报博雅课程、自由选修、落实课程教材等。

一、开课计划制定

开课计划的制定包括落实开课课程和确定任课教师两项工作。

1.落实开课课程。2015级执行2012年的培养方案。2016级、2017级执行2016年的培养方案。2018级执行2018年的培养方案。各专业根据相应的培养方案落实开课课程,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生成开课课程。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开课课程。确需调整的课程,要求填写《调整专业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申请表》,在开课计划确定前办理调整手续。

2.确定各课程任课教师。开课课程确定后,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确定各开课课程任课教师并通知教师及时修改教务系统中教师的基本信息。学校要求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暂行规定(修订)》(院内字[2006]23号)文件要求。专任教师要求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安排课程教学任务。除专任教师外,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均不能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各二级学院、系、部确定教师时,务必认真审核,并严格执行。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求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外聘兼职教师的有关规定(修订)》聘请兼职教师,并填报《中华女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及《外聘教师协议书》,同时要求被聘教师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聘请兼职教师需由二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可聘任。特殊情况,需填报《中华女子学院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特殊情况)》(见教务处下载中心),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任。

3.开课计划制定工作要求于本学期第13周的星期四(1129日)下班前完成。

为提高教学过程学生的参与度,更好地发展学生素质,尽量采取小班教学,减少合班排课。
     二、申报博雅课程、自由选修课程

1.博雅课程的申报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博雅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由博雅课程各大类负责人确定本学期计划开设的课程。确定开设课程的任课教师需提交课程申报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由课程大类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即使已开设的课程,也要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
     
已列入学校给予建设的博雅课程至少要完整开设三轮以上。
2.
自由选修课程的申报
  
学校设置自由选修课程的目标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需要。有兴趣的教师都可以申报。课程申报后,学校根据申报课程情况对课程进行分类。教师根据课程内容,既可以申报2学分的课程,也可申报1学分的课程。
     
申报开设自由选修课程的教师需提交课程申报表、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由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教务处综合科(即使已开设的课程,也要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
      
以上两类课程的申报时间为第1214周(1119日到127日),审批时间为第15周。

三、安排课表

1. 课表安排工作从第15周的星期一(20181210日)开始。本学期公共基础课继续由教务处协调各二级学院、系、部统一安排,原则是:先排公共课、合班课,后排专业课和小班课。具体要求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编排课表及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2. 各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在排课前要先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工作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四、选用和订购教材

1.各专业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目标,选用教材,所选用教材要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各课程教材选用经教研室讨论确定,并由二级学院、系、部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2.教材订购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各二级学院、系、部确定课程使用教材→填报教材选用表和教材预订计划表新版(详见附件或在教务网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统计汇总后报送学校指定的供书商→供书商组织货源→到校直接对学生售书。

售书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把教材的订购方式告知学生,要求学生及时购买。

3.各二级学院、系、部教材选用表和教材预订计划表新版(详见附件或在教务网下载中心下载)要求于本学期第14周的星期五(201812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  中华女子学院教材选用情况表及订购计划表.xls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