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女子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中华女子学院 校内文件
校教字[2018]23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仍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 管理流程 | 具体步骤 |
课 程 考 试 管 理 | 维护考试安排 |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
5.发布考试安排 |
维护监考 |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
2.检查监考安排 |
输出考试安排 |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
(二)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门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门考试。
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尽量考虑学生跨校区情况,不安排学生跨校区考试。
学生参加多门课程重修,考试要尽量避免冲突安排。
(四)无需报送教务处统一印制课程的试卷。要求按照附件4的格式上报相关信息。
(五)排考时间。公共基础课程排考时间为12月3日(星期一),专业课程排考时间为12月5日(星期三)。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1月18日(即教学周第19、20周),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严审试卷。考试题目的深广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不仅要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还要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试题内容及形式的更新,不受传统题目的限制。要根据课程的性质灵活命题,合理分布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考核形式要多样。
(二)试卷印制、发送。考试试卷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模版,非论文类课程试卷按附件模版执行(见附件5);论文、设计作品类课程试卷,按学校统一模板执行。要求统一试卷封面,封面格式模版(见附件6)。设计作品说明书要求包括设计的构思、策划、创意过程及技法,对设计(作品)的特征及细节要进行阐述。
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于12月10日(星期一)前,将审批合格的试卷电子版和文字版(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要求标注页码:第X页,共X页)、试卷印制单(加盖院系、部公章)、无需统一印制试卷课程登记表、考试安排表各一份送交教务科统一印制保管。试卷印制、发放管理流程见附件8。
未能按时上交试卷的,试卷的印制、保管、发放将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负责。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10人以下安排1名监考老师,开卷考试只安排1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主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附件2,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将“考场记录单”信息填写完整。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领导自行对本部门考试进行巡视,了解考试情况,并填写考试巡视记录表:附件11。同时,教务处和督导组也按照惯例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巡视。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一份交于教务处学籍科一份交于开课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任课教师存入课程考试档案,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阅卷要求
要求教师用红笔阅卷并签名;有涂改的地方必须红笔签名;答卷首页得分方框里须为正分;主观题每个知识要点要求有明确的采分点;客观题必须有打“√”或“×”的标识,并有具体的扣分明细;每道题的得分应在题上标出。
六、试卷档案要求
课程试卷要求按学校统一课程考试档案存档。存档材料需要含有(学生成绩单、平时成绩计分册、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附件9、学生试卷、考场记录单:附件3),并在考试档案袋封皮上填写典型试卷;课程考试档案袋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
七、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二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并准确地录入成绩,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考场规则.doc
| 附件2:中华女子学院主考、监考守则.doc
| 附件3:中华女子学院考场记录单表格样式.doc
| 附件4:无需统一印制试卷课程登记表.doc
| 附件5:非论文类课程试卷模板.doc
| 附件6:论文、设计作品类课程试卷模板.doc
| 附件7:课程考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 附件8:中华女子学院期末考试管理流程.doc
| 附件9:中华女子学院试卷分析表.doc
| 附件10:中华女子学院试卷印单.doc
| 附件11:中华女子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