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紧急通知
各二级院、系: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税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司局函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全体本科生、高职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及要求
核实学生本人在学信网上的数据信息,同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详细注明。
三、时间安排
1月15日-1月16日 教务处整理学生数据并下发至各院系
1月16日—2月27日 各院系下发电子版数据表格、组织学生核准补录并回收
2月28日—3月3日 教务处处理各院系上报电子表格并反馈至各院系
3月4日—3月6日 各院系印制下发纸版核对表,组织学生再次核准本人填报信息并签字确认
3月7日—3月8日 教务处根据上级要求将院系提交的核准无误的信息数据上报
请各院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税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2.《教育部司局函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9年1月16日
| 教财厅函[2018]29号_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doc| 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