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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项目组: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交流,确保各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工作,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255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进行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一)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验收,由二级学院、系按学校的要求负责本部门项目的验收工作,自行组织落实。

(二)创业实践项目的验收,由学校在二级学院、系验收的基础上,组织结题验收答辩会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验收程序

(一)项目组准备、提交结题材料318日至418日)项目组按要求准备结题报告书、过程记录册和其他成果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登陆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wu.edu.cn/)上传材料,其中结题报告书通过“项目结题申请”上传,过程记录册和其他成果材料通过“项目成果管理”上传,具体方法见系统右上角操作手册。上传成功后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陆系统审阅并签署意见。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二)二级学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验收419日至429日)。请各二级学院、系于419之前将验收工作方案(含验收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验收流程、验收形式等)报送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备案,以便学校进行督查。验收后在系统中填写结题意见,明确验收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结论。

(三)学校审核430日至515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二级学院、系的验收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经费,作项目终止处理。

四、项目档案存档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41816:00之前将项目档案(含项目申请书、合同书、承诺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过程记录册、项目变更申请表(如有过变更)、项目其他成果材料和存档材料清单)打印、整理好,请指导教师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装在一个档案袋交所在二级学院、系签署意见,同时上交电子版。

二级学院、系于43016:00之前将签署二级学院、系意见后的项目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进行检查(主楼243,教务处根据结项情况对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计算教学工作量。

 

 

 

                                         教务处

                                    2019318

附件1:|  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