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发展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教字【2019】10号 关于中华女子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点击:发布人:

               中华女子学院  校内文件

 

校教字[2019]10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仍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维护考试安排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输出考试安排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二)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门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门考试。

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尽量考虑学生跨校区情况,不安排学生跨校区考试。

学生参加多门课程重修,考试要避免冲突安排。

(四)无需统一印制的试卷,任课教师按照附件4的格式上报信息到教学秘书老师处。

(五)排考时间。公共基础课程排考时间为520日(星期一),专业课程排考时间为522日(星期三)。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9617日起至2019628(即教学周第1718),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严审试卷。考试题目的深广度,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不仅要考核学生掌握知识的深度,还要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试题内容及形式的更新,不受传统题目的限制。要根据课程的性质灵活命题,合理分布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考核形式要多样。

(二)试卷印制、发放、领取。考试试卷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模版,非论文类课程试卷按附件模版执行(见附件5);论文、设计作品类课程试卷,按学校统一模板执行。要求统一试卷封面,封面格式模版(见附件6)。试卷文字版及印制单要求出卷教师签字。设计作品说明书要求包括设计的构思、策划、创意过程及技法,对设计(作品)的特征及细节要进行阐述。

要求任课教师于528日(星期二)前,将审批合格的试卷电子版和文字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见附件7、试卷印制单(见附件10送交院系教学秘书。试卷及本部答题纸由教学秘书统一印刷、分装、保管、发放。

本部校区每门课程考试前三十分钟,由课程主考教师向教学秘书领取试卷、答题纸、监考证、考生名单、《中华女子学院考场记录单》每考场2份、《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每考场2份。北校区考试当天由课程主考教师向北校区教务老师领取试卷、答题纸等相关考务材料。详细流程见附件8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10人以下安排1名监考老师,开卷考试安排1—2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主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附件2,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将“考场记录单”信息填写完整。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由各二级学院、系、部领导自行对本部门考试进行巡视,了解考试情况,并填写考试巡视记录表:附件11。同时,教务处和督导组也按照惯例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巡视。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一份交于教务处学籍科一份交于开课院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任课教师存入课程考试档案,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阅卷要求

要求教师用红笔阅卷并签名;有涂改的地方必须红笔签名;答卷首页得分方框里须为正分;主观题每个知识要点要求有明确的采分点;客观题必须有打“√”或“×”的标识,并有具体的扣分明细;每道题的得分应在题上标出。

六、试卷档案要求

课程试卷要求按学校统一课程考试档案存档。存档材料需要含有(学生成绩单、平时成绩计分册、试题样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附件9、学生试卷、考场记录单:附件3),并在考试档案袋封皮上填写典型试卷;课程考试档案袋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

七、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二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相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录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并准确地录入成绩,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考场规则.doc

|  附件2:中华女子学院主考、监考守则.doc

|  附件3:中华女子学院考场记录单表格样式.doc

|  附件4:无需统一印制试卷登记表(新版).doc

|  附件5:非论文类课程试卷模板(新版).doc

|  附件6:论文、设计作品类课程试卷模板(新版).doc

|  附件7:课程考试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新版).doc

|  附件8:中华女子学院期末考试管理流程(新版).doc

|  附件9:中华女子学院试卷分析表.doc

|  附件10:中华女子学院试卷印制单(新版).doc

|  附件11:中华女子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doc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