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要求,市教委决定在北京地区高校中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推荐数量
2019年度教育部计划认定305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是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详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1)。
2019年度北京地区高校推荐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5项,各高校请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在统筹考虑学校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每所学校最多组织推荐3个项目申报。
二、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主体
北京地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材料
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下载。
(三)申报程序
学校将盖章后的《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存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秘书处,北京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项目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送教育部推荐结果。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5.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6.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7.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8.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9.各高校在确定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工作
1.根据各高校申报情况,市教委将成立专家组,依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要求组织遴选推荐。本次遴选推荐工作秘书处设在北京邮电大学。
2.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推荐着重考察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学科专业、类型和学校的覆盖面。
3.市教委将对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开接受高校和社会的监督。申报材料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申报材料有信息、数据等造假、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该实验教学项目的本次推荐工作,并对相关高校今后的申报推荐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4.教育部将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组织专家对通过公示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核心要素仿真度、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充分考虑网络用户的评价,提出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议名单。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9月2日上午9: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主楼243,电话:84659599),逾期不再受理。
1.纸质版材料:
(1)《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2)。
(2)《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2.电子版材料:
(1)《申报表》WORD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下载。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mp4。
(3)推荐汇总表。
请将前2项电子文件打包为1个文件夹,存储于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学校)-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同时将《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发电子版至553136988@qq.com 。
(三)相关工作要求
倡导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议各高校制作纸质版材料时,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即可。
(四)认定后管理
对认定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须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持续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56号)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中央部委所属高校要将“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支持。
教务处
2019年7月9日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