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会议精神,现将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1.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或学生卡(以上证件均为实物形式,且信息清晰)按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
2. 因迟到无法进入考场的学生禁止在考试区域(主楼和教图楼2-4层)逗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准考证上不得书写任何内容。
4. 考生禁止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带至座位。
5. 如已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将物品放置存包处,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状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各种提示声必须关闭,以免造成考试违规)。
6. 考试评卷期间将持续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对考生的作答信息等进行分析比对,对疑似考试期间违规带入电子设备且使用其中的各类工具软件答题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7. 考生进入考场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禁替考,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8. 考生考试开始前需提前上厕所,原则上,进入考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9. 监考人员需要认真核对考生证件,不得允许证件不齐的考生进入考场。
10. 监考人员要仔细检查考生填涂信息、条形码粘贴是否正确,并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11. 监考人员要注意防范各种作弊手段,如遇突发情况,立即上报流动监考员。
12. 监考人员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摄影等电子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再网上发布任何同考试相关的信息。
13. 监考人员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一前一后站立监考。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