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根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会议精神,现将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1. 考生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为实物形式,且信息清晰)按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
2. 因迟到无法进入考场的学生禁止在考试区域逗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 准考证等其他非作答区域不得书写任何内容。
4. 考生禁止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带至考场。
5. 如已将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必须将物品放置存包处,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否则按违规处理。
6.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7. 考生考试开始前需提前上厕所,原则上,进入考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8.为有效利用考位,缓解考位紧张情况,对于无故缺考英语四、六级的考生,可能会限制下一次的报名资格。请考生积极应考,杜绝随意缺考行为。
9. 监考人员需要认真核对考生证件,不得允许证件不齐的考生进入考场。
10. 监考人员要仔细检查考生填涂信息、条形码粘贴是否正确,并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11. 监考人员要注意防范各种作弊手段,如遇突发情况,立即上报流动监考员。
12. 监考人员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摄影等电子工具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发布任何同考试相关的信息。
13. 监考人员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一前一后站立监考。
教务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