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加强学风建设,做好期末考试巡视工作,现将本学期巡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巡考
本学期期末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领导自行对本学院(部)的考试进行巡视,了解考试情况。同时,教务部也会按照惯例对全校考试情况进行巡视。
二、巡考工作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1.巡查内容包括监考期间教师履职情况、学生考试情况、考场秩序和纪律等。
2.巡考人员应佩戴巡考牌巡考,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见附件),并提交至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学秘书于期末考试结束后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行政科。
3.根据考试巡查情况,提出加强改进考试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教务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