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17]64号),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选拔。
2.我校普通本科生(不含委培生、代培生)符合《中华女子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17]64)中第二条的学生均可申请,具体申请条件见校字[2017]64号文件。
3. 各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选拔办法(含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选拔工作程序、选拔标准、选拔方式等内容),报教务部备案,并在选拔前予以公布。不予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也需要报备具体理由。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4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向教务部备案转专业选拔办法,同时报送本部门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以及接受条件和要求,填报《中华女子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分专业接收计划表》(见附件,以上材料需要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转专业选拔办法、接收计划”命名并发送至学籍科邮箱)。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各专业接受转专业的人数不能高于该专业相应年级学生总数的10%。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应适当控制专业转入人数。
4月24日前,教务部公布各专业拟接收的转专业计划。
4月24日—4月30日,学生提交填报好的《中华女子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到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核实无误后签署意见。
4月30日—5月10日,各二级学院将签署完毕的转出意见以及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籍科,学籍科同时将相关材料下发至学生申请转入学院。
各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学生的选拔,并提出拟接收名单、拟转入的专业班级。
5月中下旬,教务部公示转专业名单。
6月底7月初,各二级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办理编班、课程修习等相关手续。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