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及任课教师:
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提前结课且不在考试周(第17、18周)进行考试的课程,原则上任课教师应在结课之后两周之内适时安排考试。
2.需在考试周(第17、18周)进行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原则上仍为公共课在前,专业课在后。各院、系(部)教学秘书要做好内部沟通,提前在“教务-排课课酬群”中通报考试安排,以避免排考冲突,同时要在5月27日之前将本院、系(部)考试安排表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查。
3.为保障毕业年级学生按时离校,开课院、系(部)和任课教师应优先安排毕业年级学生课程考试。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采取远程考核方式,任课教师可结合课程特点,采取线上考试、视频面试、非试卷(如大作业、论文、报告)等考核方式。
2.考试平台由任课教师自行选择,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原则上,考试前15分钟向学生传送试卷,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收回试卷。
三、试卷要求
1.试卷命题分为A卷和B卷,并以开卷考试为宜,以主观题为主,要明确考试开始与结束时间。
2.试卷样卷(即保存到试卷档案和课程档案中的空白卷)需按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修订)》的格式进行制定。
3.答题纸统一采用线上考试专用答题纸样式(见附件)。
4.教学内容、学时、进度、考核方式相同的同一课程编号的课程原则上应实行统一命题,不同课程编号、考核方式、年级、招生层次的课程原则上应分别命题。
5.多人授课的同一门课程应统一考核方式、统一命题。
6.出卷、答卷、阅卷均以电子版方式进行,存档要求与以往学期相同。各院、系(部)要按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修订)》、《中华女子学院课程档案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要求,严格试卷的保密和保管,认真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做好出卷、阅卷等工作以及考试材料的存档工作。
7.阅卷过程中,阅卷教师要在学生提交的电子版答卷/论文/作品等考核材料上进行批阅,尽可能按照以往阅卷要求进行操作,至少要留下阅卷痕迹。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构建形成性学习评价体系、完善监考模式、调整试题容量、设置开放性试题等来考核学生综合能力。
2.各院、系(部)要根据远程考核特点,针对考试中易出现的问题,从考试方式、试题下发、学生身份核对、监考过程、收卷时间节点、试卷复核等各环节进行周密设计,确保考试稳定、有序、规范进行。
3.各院、系(部)要做好考试动员工作,加强学生诚信应考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4.课程考核方式、考核过程和成绩评定细则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并报开课院、系(部)备案。
5.任课教师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科学运用线上测评、线上成果提交等方式,强化过程性考核。要结合学生线上出勤情况、听课情况、课堂讨论情况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在知识获得、技能习得、能力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6.任课教师应及时将考试具体安排通知到学生,并按考试要求组织考试模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7.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让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私信提交电子材料,并及时做好清点工作,保证学生答卷不泄露,避免出现学生相互看到答卷的情况。论文类考试也需对截止时间做出明确规定。
8.考试结束后,教师所授各门课程应先进行成绩录入,返校后再按规定提交考试档案。各科目规定的学生该提交的纸质或者电子材料,待学生返校后第一时间提交给任课教师(要求学生本人签字、且与考试时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家中没有电脑的学生,可自行打印答题纸,并在纸上进行答题,并拍照发给任课教师。
9.关于毕业班学生的重修课程考试,跟班重修的,需按所修课程规定的考核时间和方式参加考核;属于其他重修情况的,由课程归属院系部和任课教师决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和时间。关于缓考课程,由课程归属院系部和任课教师决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和时间。
五、突发情况处理
1.考试期间,任课教师必须实时、同步在线,以解答学生可能对试卷提出的问题,并处理突发情况。
2.如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未参加考试或者错过考试时间,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