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发展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4点击:发布人: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及规范管理的通知》(京高函[2019]69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将于2020年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本科生科研创新,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现就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的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协同创新,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申报。

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需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本科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需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需为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3.项目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4.每名学生限参报一个项目,已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但尚未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如发现重复报名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

(三)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申请了学生处组织的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也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人必须选择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为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教师,也可以来自其他院系和学校相关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建议项目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大创计划项目的实施期限为一年。

    三、项目管理

1.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大创计划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实施校、市、国家逐级遴选推荐制度。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类别和评审分数确定项目的级别。

2.项目经费按校级创新训练类项目3000/项,创业训练类项目6000/项;市级创新类项目5000/项;国家级创新训练类项目5000/项,创业训练类项目10000/项,创业实践类项目50000/项。

3.项目经费主要包括: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具体规定参见《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细则》(见附件1)。

4.鼓励各院系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引导学生组织成立如创新创业协会、创新俱乐部、工程师训练营等,鼓励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大创。

5.大创项目产生的成果,应标注“获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学生可以填写纸质申报书(见附件2)2020310-16日,学生需在系统中申报。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由项目负责人登陆中华女子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系统(http://sj.cwu.edu.cn/aexp/)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书》纸质材料于2020316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交由院系审核。

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申报书》,并请指导教师进行指导与修改,指导教师同意申报并在纸质材料审核签字后,负责人方可上传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上传后,指导教师需于2020317日前在线审阅学生的申请,并在线提交审核意见。

系统使用说明(登陆系统后可直接下载)、申报进程和结果等可在中华女子学院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查询。

2. 2020317-327日,院系审核。各院系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对拟立项的大创项目进行推荐,同时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进行操作。

3. 2020328-2020430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安排创业实践项目答辩,确定校级、市级和国家级项目,并根据相关通知划拨项目经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加入QQ群:832938077 进行咨询。

2.申报项目前学生和指导教师应阅读“大创计划”工作指南(见附件3-4)。

 

                                                      教务处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  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使用细则.doc

附件2:|  申请书.zip

附件3:|  “国创计划”工作指南(学生使用).zip

附件4:|  “国创计划”工作指南(教师使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