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学生各学年预交教材费及教材领用情况的通知
(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
各系:
自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教材供应采取由学院统一招投标的中标单位直接对学生售书的方式,今后学生也不再预交教材费。故本学期末要求将本科一、二、三、四年级和高职一、二年级的学生教材费进行清算。
现将财务处于2008年5月9日提供的目前在校学生预交教材费情况和2004-2005、2005-2006、2006-2007、2007-2008四个学年学生领用教材情况发至各系,请认真进行核对。注意事项如下:
1. 核对交费学生名单时注意是否与当年在本专业、年级的学生相符。
2. 各学年教材领用情况是根据在教务处、公共教学部《大学语文教程》、《应用写作教程》和法律系《法学概论》领书登记汇总而成,不包括系内自发教材。
3. 若有转专业的学生,转出系于转入系要沟通,并核对其当时交费与领用教材情况。
4. 若有退学、修学的学生,核对其当年交费与领用教材情况。
请各系在核对截止日期2008年6月10日前将情况反馈教务科,教务处与财务处协商后确定办理补、退款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年《教材费预交名单》及《教材领用情况》见办公邮箱
教务处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