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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及北京市级教改立项项目的紧急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23点击:发布人:

关于申报2008年院级及北京市级教改立项项目的紧急补充通知

 

各系、部:

2008年教改项目将通过网上进行评审,而院级、市级教改项目的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有所不同,因此,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通知》(院教字【200820号)要求,请各系教学秘书通知本部门2008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负责人,如果有意申报市级教改项目,务必于624前提交申报市级教改立项的材料,并按附件1中的流程说明登陆学院精品课程网站,上传或修改评审所需要的院级及市级教改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1. 2008年院级、市级教改立项网上申报流程说明

      2.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

      3.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

 

 

教务处

2008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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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女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doc

|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