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原计划结课考试时间为第13周,但教学周期间涉及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三次假期,及16次教师请假停课,因此结课考试时间统一调整为第16周(即6月8日至6月12日晚6:00-8:00)。
二、部分教师由于请假停课,请在第16周之前,将教学课时补齐(需要补课的教师详见附件1)。
三、各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的要求进行试卷命题。请于第12周(5月15日)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及试卷印制单送交教务处统一印制保管(考试试卷格式、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印制单分别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 4)。
四、请各任课教师于第17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教务处,并登录教务系统,输入成绩。同时请任课教师将考生的典型试卷(最佳和最差答卷的复印件)一同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五、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协助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并请任课教师协助通知相关学生。
教务处
2009年5月4日
|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结课考试的通知(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