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及学院工作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于9月24日前完成2009级硕士研究生选导师工作。具体表格参见附件,其中,《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一式三份《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汇总表》一式一份,交教务处研究生管理科室。
| 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管理办法(2006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