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系:
为规范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依据我校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划拨和使用暂行办法》。现下发,请相关培养部门按规定执行。
| 校教字【2009】15号 关于下发《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划拨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