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系、职能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管理,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岗位,学校制定了《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管理办法(试行)》,现下发,请遵照执行。
| 校教字【2010】4号 关于下发《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做“助教”、“助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