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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东北师大联合培养硕士生工作要求变化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0-06-09点击:发布人: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东北师大不久前召开了联合培养硕士生工作会议,有些工作要求有变化,现转发(见219.242.28.144左侧导航栏“研究生管理”—“常用信息”模块,因文件较大,此处无法上传),请参考。

    另外,为了促进双方更好地沟通和合作,会议重点强调研究生培养院系与对方院系间及我校一导与对方二导间的沟通、合作问题。建议双方院系及一导、二导进一步加强合作,双方共同参与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定题、开题、答辩等工作,并建议邀请第二导师来我校做1—2次学术报告。请各研究生培养院系落实。教务处也将积极配合大家工作。

    同时,为了方便大家,我们曾分别针对院系和研究生导师,制作了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要点备忘表格,现根据要求变化进行修改,一并下发,请各相关院系教学秘书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及研究生导师。

|  联合培养流程及注意事项(东北师范大学).doc

|  院系用:硕士生培养环节工作要点及要求备忘录.xls

|  导师用:联合培养硕士相关问题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