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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以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16点击:发布人: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质量工程”建设,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2004年以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将采取现场汇报与现场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课程、教材组专家。

二、现场汇报内容

CAI项目需现场演示该门课程的课件;

素质教育通识课项目需就课程建设指导思想及定位、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情况、课程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汇报;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需就项目成果的具体内容及主要特色、项目实践情况及效果评价、项目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研究思路的后果等问题进行汇报。

各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汇报顺序见附件1

三、项目结题汇报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2010921(周二)上午8:30, 地点为二层会议室。

请各位老师准时参加。

 

 

                                         教务处

2010916

 

 

||  附件1 2004年以来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汇报顺序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