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项目组:
为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交流,确保各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工作,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2】55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进行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延期的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验收,由各院系按学校的要求负责本部门项目的验收工作,自行组织落实。
2.创业实践项目的验收,由学校在各院系验收的基础上,组织结题验收答辩会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验收程序
1.项目组准备、提交结题材料(4月22日至5月22日)。项目组按要求准备结题报告书、过程记录册和其他成果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深入社会调研时被调研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分析数据、视频音频材料、调研报告等),并登陆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wu.edu.cn/)上传材料,其中结题报告书通过“项目结题申请”上传,过程记录册和其他成果材料通过“项目成果管理”上传,具体方法见系统右上角操作手册。上传成功后及时通知指导教师登陆系统审阅并签署意见。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
2.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验收(5月24日至6月1日)。请各院系于5月24日之前将验收工作方案(含验收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验收流程、验收形式等)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备案,以便学校进行督查,邮箱:0208009@cwu.edu.cn。验收后在系统中填写结题意见,明确验收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结论。
3.学校审核(6月2日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各院系的验收意见,确定项目验收结论。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停止资助经费,作项目终止处理。
四、项目档案存档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需于5月24日前将项目档案(含项目申请书、合同书、承诺书、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过程记录册、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其他成果材料和存档材料清单等)打印、整理好,请指导教师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然后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同时上交电子版。
各院系于6月15日前将签署各院系意见后的项目档案(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创新与实践教学科进行检查(主楼243)。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 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