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京教高〔2010〕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精神,经研究,市教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六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各校在规定限额内(附件1)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各高校现任校领导及前五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奖励
本届拟表彰的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为100名,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三、评选条件
请参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和《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高专部分)》。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审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
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四、评选方法与申报要求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含一份原件);
3.光盘一张:含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要求见附件3)及候选人15至30分钟的讲课录像(rm格式,不大于50MB),讲课录像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评审指标体系和候选人推荐表可从市教委高等教育处网站http:// gjc.bjedu.gov.cn下载
(三)申报时间:
市教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4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材料申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03室
联 系 人: 刘一楠
联系电话:58801850
电子邮箱:liuyn@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875
(五)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第六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
(六)评审结果将在市教委网站进行公示。各高等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也须设立公示环节。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并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红莲
联系电话:66075043
电子邮箱:gjc_jhl@bjedu.gov.cn
附件:
1.第六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
2.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3.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和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