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1]51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入了解北京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各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成功经验,根据市教委《关于建立北京高校教学工作调研检查监督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02〕13号),本着“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市教委决定继续对2010年度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一)对北京地区本科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状况做出科学、客观的描述和分析。
(二)总结北京各本科高校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并通过《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为学校提供经验交流平台。
(三)深入分析现阶段对北京高等教育质量发展最具影响的问题,并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北京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2010年度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状况相关数据(各学校填写《北京地区本科高等学校部分教学质量状态数据表》)。
(二)2010年度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做法,深入分析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因素,2010年度着重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对策。各学校提交报告,可以从专业建设(含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践教学,队伍建设(含教学团队、教学管理队伍),质量保障等方面论述,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着重总结本校教学质量建设的主要经验、创新思路与特色做法,避免写成教务部门工作总结,以便各高校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三)北京市“质量工程”一期专项总结。(以专家调研的方式开展,具体调研事项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研方式
(一)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本校高等教育质量年报报告工作机制,建立由主管校长牵头的质量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确定具体的负责人,按时完成本校自查工作,完成质量报告的撰写和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二)市教委委托北京教育评估院组织教学管理和教育研究的专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部分高校进行调研。有关调研事项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家组根据学校报送材料和调研的实际情况撰写北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并编制2010年《北京高等教育质量报告》。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校须在2011年2月28日前将联系人情况表电子版发至邮箱zxl@bjedu.gov.cn。
(二)各校须在2011年3月11日前将学校报告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部分教学质量状态数据表》(可通过市教委高教处网页http://gjc.bjedu.gov.cn下载) 电子版发至zxl@bjedu.gov.cn,同时报送市教委高教处书面正式文件一式一份。
附件:
1.联系人情况表
2.北京地区本科高等学校部分教学质量状态数据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