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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2点击:发布人: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10】1号)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加强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促进继续教育的科学发展,现将2010年质量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发展继续教育的重大意义,在认真总结2010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突出自身发展特色,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

二、各高等学校报送的2010年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要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2010年继续教育工作整体状态,充分反映学校继续教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服务首都建设方面的实践探索及成效,突出反映一年来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和新亮点,报告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三、各高等学校在报送2010年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相关数据时,可同时报送学校继续教育的特色成果(见附件一)。编委会将择优编入质量年度报告汇编。

四、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本校继续教育质量年报报告工作机制,建立由主管校长牵头的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统筹协调学校继续教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年度报告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负责人,按时完成本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五、时间要求:

2010年12月30日前,各高等学校要通过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填报《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责任人情况表》,同时打印并加盖校章报送市教委高教处。平台开放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30日。

2011年3月31日前,各高等学校要通过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上传本校2010年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及状态数据信息,同时打印以正式行文方式报送市教委高教处。平台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至31日。

联系人:刘 洋 联系电话:51994846

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状态数据平台网址:http://shuju.euibe.com(各高等学校用户名和密码与上年度相同)

技术支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联系人:蒋再斌 联系电话:64494642

附件1:关于报送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特色成果的说明

附件2《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责任人情况表》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10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特色成果的说明

一、特色成果主要包括:

(一)学校继续教育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文件、意见、方案等;

(二)学校继续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或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关于继续教育发展的主要内容;

(三)本年度学校关于促进继续教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等;

(四)学校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培养方案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及经验;

(五)学校继续教育在课程、教材等资源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六)队伍建设的成果和经验;

(七)实习实训基地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成果和经验;

(八)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新进展;

(九)提升继续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成果和经验;

(十)关于继续教育的研究论文和调研(科研)报告。

以上特色成果应有别于常规性工作成果,要突出本校继续教育在改革发展中的新思路、新进展、新举措,体现突破性、创新性和实效性。成果的标题和内容要体现特色,重点突出。成果可作为主报告附件上传。

二、格式要求

(一)纸张及装订: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盖学校公章;

(二)字体:题目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3号黑体,正文用4号仿宋体;

(三)行距:正文行距25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