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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育慧书院学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发布者: 浏览量:

为响应国家对拔尖人才培养的号召,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专业+卓越课程”的培养模式实施“卓越女性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深度学习,科学规划大学的学习和发展,为学生能进入知名高校继续深造,未来在专业领域成为有影响力的卓越女性人才,学校对育慧书院学生实施专业导师制。2023年书院招生工作现已完成,需要补充招聘导师16名,其中校内导师3名、校外实践导师13名。

一、任职条件:

要求导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深厚的学术造诣,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优秀,尤其是学术研究方面成绩突出。

1、校内导师

(1)思想政治表现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2)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

来校两年以上且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身体健康。

(3)教学与科研能力

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指导学生专业学习研究,能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学习及发展计划。

2、校外实践导师

(1)思想政治表现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2)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

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来自其他高校的教师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来自政府、大中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实务机构的导师应具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

(3)教学与实践能力

熟悉本行业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态,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具体事宜参照附件。所有导师报名表均由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纸质版至文体楼213办公室。

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校外实践导师!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 任 媛 叶小丫

联系电话:84659198

三、导师名额分配

序号

院系

专业

录取学生

校外导师

校内导师

1

国际教育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3

1

1

2

妇女发展学院

女性学

3

1


3

法学院

法学

4

1


4

社会工作学院

社会工作

4

1


5

社会学

2

1


6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3

1


7

应用心理学

1

1


8

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1

2

9

网络与新媒体

1

1


10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1

1


11

养老服务管理

1

1


12

金融学

2

1


13

数据科学

与信息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1

1


合计

30

13

3

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育慧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中华女子学院

育慧书院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