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对拔尖人才培养的号召,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专业+卓越课程”的培养模式实施“卓越女性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学生专业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深度学习,科学规划大学的学习和发展,为学生能进入知名高校继续深造,未来在专业领域成为有影响力的卓越女性人才,学校对育慧书院学生实施专业导师制。2023年书院招生工作现已完成,需要补充招聘导师16名,其中校内导师3名、校外实践导师13名。
一、任职条件:
要求导师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责任意识、深厚的学术造诣,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优秀,尤其是学术研究方面成绩突出。
1、校内导师
(1)思想政治表现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2)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
来校两年以上且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身体健康。
(3)教学与科研能力
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善于指导学生专业学习研究,能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专业学习及发展计划。
2、校外实践导师
(1)思想政治表现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
(2)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
原则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来自其他高校的教师一般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来自政府、大中型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实务机构的导师应具有5年以上相应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
(3)教学与实践能力
熟悉本行业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态,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具体事宜参照附件。所有导师报名表均由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纸质版至文体楼213办公室。
请各学院积极推荐校外实践导师!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 任 媛 叶小丫
联系电话:84659198
三、导师名额分配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录取学生 | 校外导师 | 校内导师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3 | 1 | 1 |
2 | 妇女发展学院 | 女性学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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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学院 | 法学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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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工作学院 | 社会工作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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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社会学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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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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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应用心理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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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1 | 2 |
9 | 网络与新媒体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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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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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养老服务管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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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融学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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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数据科学 与信息技术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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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13 | 3 |
附件: 《中华女子学院育慧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
中华女子学院
育慧书院
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