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关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规定》(试行)(院教字[2005]12号),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11周至15周结束(5月9日—6月3日)
二、主要检查内容
1.2016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了解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修订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2.课堂教学。检查《中华女子学院关于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各二级学院、系、部要组织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
3.教学档案。按照《中华女子学院课程档案管理规定》和《中华女子学院教学类档案立卷归档制度》,检查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三、检查形式
1.自查自评自建。各二级学院、系、部对照学校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查找问题,撰写各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师生座谈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报告中予以反映。
2. 组织听课。校领导、各院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务处、质量监控处、教学督导组分别深入课堂听课,做好听课记录。
3.召开师生座谈会。本学期师生座谈会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组织,北校区学生座谈会由北校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主要了解教学各环节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学生座谈会中注意就培养方案的修订征求学生们的意见。请各院系将师生座谈会安排于5月6日之前提交教研科,学校将安排教务处、质监处、教学督导组人员参加座谈会。
4.抽查教学档案。学校将安排相关院系部、教务处、质监处、教学督导组人员抽查。
四、检查材料的处理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于5月6日之前将“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表(附件1)”报教研科。
2.“听课记录表(附件2)”于6月7日前送教研科。各院系的听课记录表自留存档。
3.“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师生座谈会反映情况汇总表”(附件3)除留本部门存档外,还须加盖部门公章,于6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及文本一式一份)。
各二级学院、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处理。涉及学校层面的问题由教务处、质量监控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附件:1.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表
2.中华女子学院听课记录表
3.师生座谈会反映情况汇总表
4.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制度
教务处、质量监控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