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提高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请二级学院、系(部)做好学生评教(含网上评教、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和途径获取的信息)、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课堂教学监控信息的反馈与利用工作,要求如下:
1.各部门要主动、积极、及时的做好本部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统计、分析、反馈、和有关整改落实工作。
2.各部门应探索并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利用机制,确保各项监控信息能真正充分用于改进课堂教学质量。
3.各部门需做好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与利用的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内容至少应包含:上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结果、本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师生座谈会反馈、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与利用情况),由各部门存档,并于学期末(2017年12月30日之前)报质量监控处备案。
质量监控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