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社会需要,接纳校内外人员旁听我校研究生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旁听生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二、旁听手续的办理
1.申请者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旁听申请表》(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将申请表提交到旁听院系,获得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并签订《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旁听协议书》。
2.凭旁听协议书到财务处缴纳旁听费,凭缴费单据到研究生处办理和领取旁听证。
3. 课程开始前办理完旁听手续。
三、旁听研究生课程的收费标准
1.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同旁听专业的学费。
2.旁听费每学年一次交清,于每学年课程开始前到财务处交纳。逾期不交者,终止旁听资格。中途申请退学,旁听费退还标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学业及成绩认定
1. 旁听生需持旁听证听课。
2.旁听生参加课程学习和课程考核,考核通过,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3.旁听生旁听期满,由学校发给学业证明。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学校给予认可。
五、其它
1. 旁听生在校听课期间要求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 学校不负责解决旁听生住宿问题。
3.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