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确保2021届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研究生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提交
1.提交论文初稿
完成时间:2021年2月28日(周日)之前
学位论文从论文选题开始进行全过程管理,校内外导师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SW)学位论文基本要求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如实记录学位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详细如实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附件1)。每次导师指导后需在记录上签字,确保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导师在整个论文写作过程中指导不少于10次。学生于2021年2月28日前提交论文初稿交至校内导师。
2.培养院系组织论文预答辩
完成时间:2021年3月21日(周日)之前
培养院系根据需求自行安排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于2021年3月21日前完成,在预答辩开始前提交《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附件2)到研究生处备案,预答辩的组织形式和要求参照正式论文答辩要求。
培养院系需严格审核学位申请人的论文材料,若发现学位申请人未经院系审核同意,论文选题发生变化,不予预答辩和送审;如确有特殊原因学生申请人更改选题,需按照开题通知,经导师和培养院系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3月16日(周二)前研究生秘书汇总整理后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3.送审前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2021年3月23日(周二)之前
学位论文送审前的论文检测由研究生各培养院系负责。申请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学生论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15%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大于15%的学位论文,由导师指导修改,2周内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再检测申请表》(附件3),报研究生处同意后,可再有1次检测机会。若再次检测仍大于15%,,终止其本次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在15%-20%之间(含20%),如导师认为文字复制部分属规范引用,且为论文写作必须的,可由导师提出重新认定申请,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查重结果认定申请表》(附件4),就文字复制部分逐一进行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论文学术水平决定是否同意送审或者终止本次学位授予申请资格决定。
因学位论文检测被终止学位申请的申请者,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论文答辩
1.论文评阅
完成时间:2021年4月23日(周五)之前
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阅,申请参加学位论文
论文答辩的学生需填写《中华女子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匿名评阅申请表》(附件5),要求学位申请人于3月23日(周二)之前提交申请表(附件5)及符合送审要求的学位论文纸质版3份,匿名评审学位论文的装订3份,封皮(附件6),内容不含致谢部分;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名称)至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论文原则上全部实行双向匿名评阅。即不仅评审者的姓名对作者及导师保密,作者及导师的姓名对评审专家也保密。
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3月26日(周五)之前完成审定匿名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事项;研究生处工作人员于4月6日(周二)前完成匿名评审论文送审工作。
参加评阅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按有关规定格式打印装订,由研究生处将学位论文送交评阅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造成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评阅人应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填写《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7),评阅结果由研究生处收集并汇总,由研究生处指定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理后,于4月23日(周五)之前反馈各培养院系,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并交由研究生秘书录入系统。
2.答辩申请
完成时间:2021年5月4日(周二)之前
各培养院系组织研究生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下统称“系统”)中“毕业管理”栏目下“答辩管理”提交答辩申请;校内导师登陆该系统,负责审核学生答辩申请;学生需于4月27日(周二)前填写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匿名评审结果)(附件8)交至各培养院系审核同意后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秘书需再次确认并审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开题、中期考核、实习等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答辩申请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整理,各培养院系最晚于4月28日(周二)前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附件9)、《中华女子学院2021届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一览表》(附件10)提交答辩委员会和研究生处。4月30日前研究生处提交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程序审定是否同意学生参加答辩。
3.论文答辩
完成时间:2021年5月25日(周二)之前
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分领域/方向公开进行,由答辩秘书对将本组学生名单和相关答辩资料提交给各自领域的答辩委员会。具体程序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附件11)。答辩需全程录音(若因特殊情况,组织线上答辩需录音录像),相关材料(附件12和13)和答辩记录(见学位申请表)由答辩秘书负责详实准确整理汇总并存档,于6月1日(周二)之前将答辩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三、论文检测
完成时间:2021年6月4日(周五)之前
学位授予审核前的论文检测由研究生处负责。本次论文检测工作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之后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之前进行。学位申请人在答辩后一周内送交需进行检测的学位论文定稿及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结果)(附件14)至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最晚于5月26日(周二)前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处负责使用查重系统进行检测。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5%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论文送审阶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许可的情况除外)。未能通过复检,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研究生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
四、学位申请
完成时间:2021年6月8日(周二)之前
需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5),经校内指导教师签字后,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位申请表)在论文答辩前,按照申请表要求填写,导师签字后交至培养院系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对申请表进行审核,于2020年6月2日之前提交《学位汇总申请表》(附件16)签字后并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研究生秘书将《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处前,需确保前9项内容填写完毕。
未按时提交《学位申请表》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
完成时间:2021年6月18日(周五)之前
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及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及时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六、档案存档及学位授予信息上报
完成时间:2021年7月9日(周五)之前
研究生处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学位办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位数据上报工作。各培养院系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培养档案一览表》(附件17)和《中华女子学院202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时间一览表》(附件18)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文档,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培养科提交校办档案室归档。
具体论文写作格式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修订)(附见19)。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
2.《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
3.《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再检测申请表》
4.《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查重结果认定申请表》
5.《中华女子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申请表》
6.《中华女子学院匿名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示例》
7.《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评阅书》
8.《__级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匿名评审结果)》
9.《中华女子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表》
10.《中华女子学院2021届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名单一览表》
11.《中华女子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
12.《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
13.《中华女子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4.《__级社会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认定书(根据答辩结果)》
15.《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
16.《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17.《中华女子学院202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时间一览表》
18.《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培养档案一览表》
19.《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修订)》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