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字[2014]2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字[2017]16号)要求,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院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初审、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领导小组终审, 确定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推荐人选为曲赞竹、宋昱槿。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研究生处反映:
联 系 人;周耀慈
联系电话:84659638
办公邮箱:
办公地点: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主楼235)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2日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