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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1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保证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顺利进行,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在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制定并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并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培养管理”模块中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学生登录系统(http://219.242.28.138/jsp/login.jsp,账号和密码均为学号),及时将个人培养方案录入系统。

学生需于109日(周二)前完成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工作,向培养院系提交2份纸质版《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附件1),一份院系存档,一份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存档。

一、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制定流程

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专业培养方案——选择学生所在培养领域——选择相应课程——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视为完成。每一步的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学生版》。

二、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调整流程

因课程停开、取消等原因不能执行原个人学习研究与学习计划者,可向培养院系申请调整学习计划,经培养院系通过后,可以在网上调整个人学习计划。

已经开课的课程或已获成绩的课程不能调整。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的学分要求必须要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要求以及各模块课程学分要求。

2. 个人研究与学习学习计划将作为该生中期考核时课程学分审核的依据,若未完成该计划内制定的课程修读,则无法通过中期考核,因此在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时请慎重考虑,因需而定。

3. 2018级专业硕士各领域研究生应结合个人实际情况

涉及到课程免修的,学生需在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前申请免修,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2),免修申请的最终截止日期为928日(周五)。

各培养院系须在2018930日(周日)上午11点前完成2018级硕士研究生免修审核工作,各培养院系研究生秘书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免修通过后,方可制定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研究与学习计划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