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为加强我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鼓励教师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结合行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要建设课程,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修订课程予以立项建设。参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目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8号,附件1)文件要求,将对以上项目组织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年立项的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中华女子学院2016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名单》(附件2)。
二、结项检查内容及安排
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3),汇报课程建设的整体情况、各阶段性成果(需提供成果的复印件1份)、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改进的思路;列出经费使用情况(经费报销说明详见附件4)。
所在院系要根据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对课程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的要求,认真组织检查,推进课程建设工作。
三、材料提交
培养院系于2018年10月12日(周五)前将课程建设结项材料报研究生处审核。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中华女子学院2016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3.《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报销说明》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