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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9  访问量: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7号)(附件1),现对我校2017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2018108日(周一)—1030日(周二)。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研究生培养院系于1012日(周五)前把《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附件2)的具体考核学生名单及考核时间以及考核要求(对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写作、专业实习一、专业实习二和创新创业)等安排报研究生处培养科,并提前2周公布。考核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1030日(周二)前报研究生处培养科《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3)和《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4)。具体执行参见《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7号)。
各培养院系根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最晚于1019日(周五)完成并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交培养科。经研究生处审核认定学分后,培养院系需及时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jsp/login.jsp),录入已完成学分要求研究生的创新创业学分,对未完成学分要求的研究生提出学籍预警,但不影响其中期考核结果。

附件 :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表》

3.《中华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

5.《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6.《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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