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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女子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3  访问量:

研字[2025] 5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参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修订)》(校字[2017]16号),结合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对研究生教学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照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17-18周(616-627)为期末考试周。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应在教学第18周(2025年6月27日周五)前完成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说明:本通知中的研究生教学单位为组织安排该课程教学活动的学院。

2.提前结课且不在考试周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安排随堂考试或在结课后两周内适时安排课程考核。需在考试周进行考试的课程,考试时间为616-6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各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协调。

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对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1)。安排表经教研室审核,报各学院主管领导审定,527日(周二)前,报送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楼23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xr@cwu.edu.cn

二、考核方式

建议采取以能力为核心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课程论文和实践报告相结合的多元方式采用终结性与过程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试安排

(一)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维护考试安排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2.确定考试课程

3.提交课程考试安排表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协调考试安排

6. 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试卷管理

1.试卷命题。所有课程考核都需要进行试卷命题。试卷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课程标准命题,注重考核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综合能力。

2.试卷及答题纸格式。试卷及参考答案(附件2)、考试试卷答题纸(附件3)均采用统一格式,使用A4纸打印论文、报告及其他考核方式封面参见附件4-6

3.试卷提交要求各研究生教学单位考前两周内,将试卷和参考答案的电子版及打印版A、B试卷)交至主楼235教务部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考试安排与管理

1.主考与监考安排任课教师担任主考。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中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及考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该课程教学单位安排学院其他老师对考试进行监考

2.考场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63号)。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严禁抄袭、作弊。监考教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主楼235教务部研究生处领取“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对于考场中出现作弊情况的,监考教师需在“考场记录单”中“考场情况”一栏填写具体情况,并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由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交教务部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殊情况处理

缓考情况:依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制度(试行)》,申请缓考的学生在课程考核前一周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期末缓考申请表》(附件7),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病缓考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治证明,因事缓考的提供相应审批手续原件),任课教师同意、教学单位审批、报教务部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生效,由该课程教学单位安排学生缓考事宜。

其它特殊情况:依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制度(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成绩及档案管理

(一)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基本组成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两部分;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增设期中成绩等其它考核项;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定

(二)档案管理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及试卷分析,并将课程成绩单系统导出)、试题样卷试卷分析(系统导出)学生试卷其它相关材料(缓考申请单、补考成绩单等)整理归档,交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上一学期课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教务部研究生处于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组织开展对上一学期课程档案的检查,确保研究生课程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