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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女子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4  访问量:


研字[2024] 5

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院

参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修订)》(校字[2017]16号),结合本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对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及本学期课程安排,可采取论文、调查报告或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应教学周第18完成。要求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院5月28日(周)前将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1)报送教务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xr@cwu.edu.cn

若采取考试考核,考试时间为617日起至628日(第17-18周教学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

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维护考试安排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2.确定考试课程

3.提交课程考试安排表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协调考试安排

6. 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二、考核方式

建议采取以能力为核心笔试与口试相结合课程论文和实践报告相结合的多元方式采用终结性与过程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三、考试管理

(一)试卷命题。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要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课程标准命题,注重考核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综合能力。

(二)试卷及答题纸格式。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附件2)、答题纸(附件3)均采用统一格式,需使用A4格式,并附有试卷封面(考试试卷、课程论文、考查报告及文献阅读报告封面参见附件4-7,其他考核方式封面参见附件8)。

(三)试卷提交要求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院考前两周内,将试卷的电子版及打印版A、B试卷)交至主楼235教务部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四)监考安排。任课教师担任主考。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中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及考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其他监考教师由课程开课学院负责安排。

(五)考场纪律。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学生考试违规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63号)。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严禁抄袭、作弊。对于考场中出现作弊情况的,请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中“考场情况”一栏填写清楚,并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中信息,由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交教务部研究生处,以便对违纪学生及时处理。监考教师于开考前30分钟到主楼235教务部研究生处领取“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

(六)特殊情况说明:缓考情况依据《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制度(试行)》,学生因病须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治证明、因事须经相应程序批准,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附件9),经开课学院同意,报教务部研究生处批准备案。其它特殊情况,依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制度(试行)》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成绩及档案管理

(一)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基本组成为平时成绩期末成绩两部分;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要求,增设期中成绩等其它考核项;成绩按照百分制评定

(二)档案管理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同时将试题、试卷、课程成绩单(成绩单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导出)等课程档案,提交开课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存档。

开课学院需在开学两周内完成上一学期课程档案的存档工作。教务部研究生处于每学期第3-4周组织开展对上一学期课程档案的检查工作,以确保研究生课程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