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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26  访问量:

校研字[2023]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校历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春)课程与考试总周次为18周(2024年2月26日-2024年6月28日),包括16个教学周和2个复习考试周。2024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开课计划及安排课程。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 教学周安排

其中,2022级研究生第四学期进入论文写作阶段,于2024年6月1日(教学第14周)结束学位申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培养方案,做好课程教学与实习的时间协调,安排好学生课程学习和实习。

二.教室安排

研究生课程尽量安排在研究生专用教室教图楼210教室、主楼209、主楼303、主楼310、主楼406教室。安排不下的课程由教务部协调使用其他教室。

三.开课计划制定

1.确定开课课程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开课课程并制定开课计划,组织好学生专业选修课选课工作,于12月12日(周二)之前交教务部培养科备案。确需调整的课程,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附件1),在开课计划确定前办理调整手续。

2.落实任课教师

  开课计划确定后,各学院落实课程任课教师并及时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修改相关信息。

四.排课

1.排课时间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9日。

2.排课原则

(1)排课应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以专业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为依据,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强调教学质量意识,努力优化教学资源配置。

(2)优先排公共基础课,专业课程优先排必修课,优先排课容量较大的课程。

(3)研究生专业领域限选课在排课前要先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协商安排。

原则上要求有8名以上学生选课的课程可以开课;学生人数15人以下的,超过总人数一半的学生选修的课程可以开课。

3.系统排课工作安排

本学期使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开课计划,录入课程信息进行排课,具体排课时间如下:

时间

课程

单位

12月4日-8日

公共基础课

社会工作学院

12月11-15日

专业基础课

社会工作学院

12月18日-20日

专业基础必修课

社会工作学院

12月21-27日

专业基础选修课

社会工作学院、

妇女发展学院、

管理学院、

文化传播与艺术学院

12月27-29日

形成2024春研究生课表

教务部培养科

开课计划表及生成课表的文字版及电子版请于2024年12月29日(周五)之前提交教务部研究生培养科备案。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开课计划表》

3.《中华女子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表》

                               

 

           教务部(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