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字【2020】7号
各研究生培养院、系: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疫情防控要求及2019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实习的安排,为做好我校2019级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工作,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2020年6月-9月中旬,截止到9月30日(周三)。要求第一次开题最晚在9月6日(周日)前完成;开题不通过,第二次开题在9月30日(周三)前完成。
二、论文选题
建议学生结合研究领域,鼓励研究生将研究生实习与论文选题相结合,论文的选题要来自妇女、家庭、儿童等实践工作,着力通过研究探讨解决该领域发展和维权的相关问题,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三、论文形式
论文可以是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或政策研究。
四、开题组织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以专业领域为单位组织进行,应公开举行。各领域成立开题评审小组。开题评审小组由本学科或专业3或5名专家组成,组长1人,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小组成员至少1人为校外社会工作实务领域的专家。评审小组另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整理和保存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材料,要求全程录音存档。若因学生尚未返校,培养院系采用线上视频方式组织学位论文开题,则需全程录音录像。
采取导师回避原则,开题硕士生的导师不能作为开题硕士生所在组的开题评审专家,即开题硕士生与其导师不能在同一组开题。
五、程序与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从论文选题开始进行全过程管理,要求学生如实记录学位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填写(附件1)
每次导师(含联合导师)指导后需在记录上签字,确保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汇报会应公开举行,培养院系负责制定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各专业领域需提前将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报告人、论文题目和评审小组名单等信息报所在院系领导审核,并于开题报告会前两周向研究生处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附件2)。
2.申请开题的研究生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于开题报告会前1周交院系研究生秘书。
3.培养院系研究生秘书于开题报告会前汇总《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提交开题评审小组成员。
4.开题评审小组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开题采用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研究生进行汇报,时间10-15分钟。评审小组成员针对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5.评审小组应对通过开题报告答辩的研究生选题进行严格把关,研究生选题要在本学科的研究范畴之内,并且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
研究生的开题情况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票数为2/3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要求评审意见及修改建议应明确、具体。
6.评审小组秘书应在开题报告完成后的两周内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研究生处。
六、开题结果与处理
开题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开题通过的研究生,在一周内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完成开题报告的修改,正式进入论文工作阶段。修改后的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纸质版交院系研究生秘书存档,电子版经上传“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
开题不通过的研究生,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后,经本人申请,校内导师同意,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开题。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视为不适宜继续培养,由导师或所在培养院系提出,经学校批准,给予退学处理。
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开题。申请延期开题者,须提前提交《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表》(附件5),经导师同意,培养院系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未履行相关手续者,视为开题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不通过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题。如确有特殊原因更改选题,需要填写《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导师和培养院系同意后重新进行开题。更改选题应在开题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指导记录表》
2.《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安排表》
3.《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
5.《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开题申请表》
6.《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变更申请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