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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26  访问量:
要求各院、系、部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开课课程并制定开课计划,于12月10日前将开课计划表(附件1)交研究生处备案。确需调整的课程,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附件2),在开课计划确定前办理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