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定于5月19日(星期一)开始,主要包括制定开课计划及安排课程。具体工作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教学周安排
根据校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4年秋)课程安排从20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止,共20周,16个教学周,1个实践周,1个机动周,2个复习考试周。
二、教室安排
研究生课程尽量安排在研究生专用教室(主楼247教室、406教室)。确实无法满足的课程由研究生处协调教务处解决。
三、开课计划制定
1.确定开课课程
要求各院、系、部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开课课程并制定开课计划,于5月25日前将开课计划表(附件1)交研究生处备案。确需调整的课程,要求填写《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附件2),在开课计划确定前办理调整手续。
2.落实任课教师
开课计划确定后,要求各院、系、部落实课程任课教师,并及时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2.28.138),修改相关信息。
四、课表安排 1.排课原则
(1)以学生为本。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开课计划,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接受能力、课程的性质和特点。
(2)课程优先。优先排公共基础课,优先排课容量较大的课程。
2.排课要求
(1)选修课在排课前要先组织学生选课,选课工作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原则上要求有8名以上学生选课的课程方可开课。
(2)各培养院、系、部根据开课计划填报分专业课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交研究生处。
3.排课时间安排
时间
课程
单位
5月19-20日
公共基础课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
5月20-27日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
专业基础课及领域课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法学院
5月27-28日
联合培养研究生课程
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
管理学院、外语系、
性别与社会发展学院
附件:
1.《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开课计划表》
2.《中华女子学院调整专业培养方案申请表》
3.《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课表》
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