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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2 访问量:
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坚持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分为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校内导师承担主要指导责任,校外导师和联合导师承担辅助指导责任。
各培养院系根据培养需要可为研究生配备联合导师,校内导师均有资格作为联合培养导师,联合导师可协助相关导师进行研究生指导工作,但不单独指导研究生。各培养院系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师生互选工作的顺利进行。